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〉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),现将“大关县高原特色农业加工聚集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”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(包括环境保护设施竣工、调试日期)公示如下,接收社会公众的监督。
建设单位:大关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
建设地点:大关县上高桥回族苗族彝族乡团结村
建设规模及内容:项目建设内容包含有两个单体,分别为附属用房、设备间。管理房外尺寸约为27.5m×5.2m,地上一层,层高4.0m;设备间外尺寸约为14.5m×6.7m,地上一层,层高4.0m。本项目近期设计规模为1000m3/d,远期设计规模为2000m3/d。本工程污水处理工艺流程为:格栅沉砂池+调节池+AAO+MBR+紫外线消毒,污水出水水质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,经处理达标后的污水排入距项目区厂界西南侧100m处洒渔河。。
竣工日期: 2024年12月
调试日期: 2024年12月1日-2024年12月2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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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人及电话:王工 ******