泾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基地项目(四馆)项目结算审核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
一、项目编号:JX-CG-CS-******
二、项目名称:泾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基地项目(四馆)项目结算审核服务采购项目
三、中标(成交)信息
供应商名称:******有限公司
供应商地址:******委员会二楼201室
中标(成交)金额:0.00元
供应商的评审报价:0.00元
评审总得分:90.67分
四、主要标的信息
服务类 |
名称:泾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基地项目(四馆)项目结算审核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:泾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基地项目(四馆)项目竣工结算审核服务 服务要求:符合磋商文件及采购人要求 服务时间:自提供完整的资料之日起60日内完成审核 服务标准:符合磋商文件及采购人要求 |
五、评审专家名单:夏正琴、王福东、魏军军(采购人代表)
六、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
1.代理服务收费标准: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。
2.金额:8000元。
七、公告期限
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。
八、其他补充事宜
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,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,材料递交地址:泾县泾川镇桃花潭东路、泾县泾川镇桃花潭东路南侧商业综合楼,联系电话:沈先生******、杨先生******。也可在宣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(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-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)。
******财政局(地址:泾县泾川镇桃花潭西路296号、电话:0563-******)提出投诉。
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: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》、财政部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》等法律法规,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:
(一)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,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:
1、质疑人的名称、地址、邮编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;
2、采购人名称、项目名称、项目编号、包别号(如有);
3、被质疑人名称;
4、具体的质疑事项、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;
5、明确的请求及主张;
6、必要的法律依据;
7、提起质疑的日期。
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,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(需有委托授权书)签字并加盖公章。
(二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予受理:
1、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;
2、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;
3、质疑材料不完整的;
4、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、难以查证的;
5、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,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。
九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,请按以下方式联系
1.采购人信息
名 称:******建设局
地 址:泾县泾川镇桃花潭东路
联系方式:******
2.采购代理机构信息
名******有限公司
地 址:泾县泾川镇桃花潭东路南侧商业综合楼
联系方式:******
3.项目联系方式
项目联系人:沈先生、杨先生
电 话:******、******
十、附件:
磋商文件:磋商文件.pdf
主要标的信息:主要标的信息.pdf
中小企业声明函:中小企业声明函.pdf
附件信息: